为进一步营造节约环保校园文化,推进学校节能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11月28日,总务处组织节能办、热力中心、电力中心及物业公司部分员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总务处处长助理、节能办主任张承刚主持了培训活动。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节约能源法》是我国节约能源的主干法,是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法律。我校属于省级重点用能单位,是省内节能工作重点监管对象,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近年来,我校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仅为学校节约了办学资金,还为济南市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贡献。但是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部分职工对节能法规还缺乏系统的认识。
本次培训是总务处学习贯彻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后勤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系列活动中的一部分,是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节能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今后将相继开展节能法规、节能技术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促进我校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总务处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