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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清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0:00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清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9月份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的最关键的最后一个月,根据历下区文化东路办事处计生办的工作要求,现就我校育龄妇女孕情、出生、办证等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清理核查,及时上报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清查本单位已怀孕三个月的育龄妇女,孕情是否已上报。特殊情况的孕情最晚不能超过六个月上报。

2、清查本单位已上报过育龄妇女孕情的,但因胎儿发育缺陷已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的,流产情况是否已上报。

3、清查本单位育龄妇女已生育,生育情况是否生育一个月内上报。

4、清查本单位201611日前在管育龄妇女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丢失又补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

5、清查本单位在管育龄妇女婚姻状况是否已变更。如已离婚或再婚的育龄妇女是否已上报。

6、清查本单位育龄妇女是否已辞职,并落户、移居省外、海外的。需报告育龄妇女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迁入的省+市+区(县)+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村)+详细地址或国家名称,以备案迁出或注销。

各项清查情况请于915日前通过QQ群(山青健康群:39505470)报告,联系电话:58997356:联系人: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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