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就医报销事宜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好我校大学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的参保权益,现将有关就医及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就医
1、普通门诊:在校期间,以校医疗服务中心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确需校外就诊的,须经校医疗服务中心开具转诊介绍信(急诊除外),享受与在校门诊同等待遇;寒暑假、实习期间须到当地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可就近就医,并报医疗服务中心备案,在病情允可时,尽快转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58997120。
2、门(急)诊报销材料:病历原件(手写病例)、发票原件(非预缴金单据及银行POS机刷卡单)、用药明细、检验检查报告单等。
二、住院
1、济南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办理住院手续后,将相关信息报告济南市医保办(个人姓名、身份证、医疗机构名称及所住科室),市医保办核对信息后,会通过网络开通参保学生无卡证明,出院时,只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即可。联系电话:0531-68967263 袁老师
2、户籍地、实习地医疗机构住院或济南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症住院的,其费用全部个人垫付,返校后按相关规定由医疗服务中心向济南市医保办申请报销手续。
3、异地住院报销材料: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非日清单)、身份证复印件(2份)、就诊医疗机构级别证明(到医院医保部门开具,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医务室书写)。
特别提醒:到济南市或者户籍地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由济南或当地医院医保部门开具转诊转院证明(非诊断证明书),加盖公章。私自异地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全部承担,大学生医保不予报销。
三、意外伤害门(急)诊
意外伤害门急诊可就近就医,费用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门诊原始病历、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由医疗服务中心向济南市医保办申请报销手续。
四、报销时间和地点
1、时间:为及时向市医保办上报材料,当次治疗结束后将报销所需材料整理齐全并送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寒暑假期间的费用报销实行集中办理,均为开学后两周。过期不再办理。
2、地点:医疗服务中心10号房间
3、联系人:初老师 电话:58997199 18353116288
后勤管理处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