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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作者:初朋飞       编辑:初朋飞       复审:       终审:傅斌      来源:后勤管理处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1:21

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13号)(附件1)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2023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保障大学生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包含专科、本科、专升本等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

新生、老生同时组织,同时进行参保工作。

二、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个人缴费240元。政府资助大学生: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大学生,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但需回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不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政府资助对象有8类,分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三、缴费时间

我校集中缴费时间:2022111日至20221231

四、待遇享受期

202311日至20231231

五、缴费渠道

在缴费期内,参保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途径完成支付,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讲解(附件2)或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主缴费明白纸(附件3)。

六、缴费证明

通过线上渠道完成个人缴费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在缴费成功1个工作日后通过“缴费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通过“证明开具”模块获取证明;或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

七、参保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加强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附件1附件4),广泛动员学生主动参保,确保大学生应保尽保,切实把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做实做细。

2、目前山东省内使用同一医保系统,每名居民在山东省内只能办理一次医保信息登记,山东非济南户籍学生如想参加济南市大学生医保,可在支付宝或微信中搜索户籍地医保小程序(如聊城医保、临沂医保等),点击“我要办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断登记”,根据提示将户籍地医保中断;如不在济南参保大学生医保可不进行此操作。如在办理上述操作时提示“系统中未查询您的居民参保信息,无法办理此业务”即在户籍地无医保信息登记,可正常进行济南市大学生医保信息登记。如在中断异地医保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医保局进行咨询。具有职工医保的学生无法参加大学生医保,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保的同学,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附件5)。

3、拒绝参保的学生,必须签订不参保免责声明(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将不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及不参保免责声明两者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校医院101房间。

4、如在缴费过程中遇到人员增加不上、无缴费数据等缴费问题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电话:62320787进行缴费咨询,使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时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电子税务局技术咨询热线:96005656

5、未尽事宜可与校医院联系,联系人 :

王老师 电话:58997190    初老师 电话:58997356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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