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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初朋飞       编辑:董晶       复审:       终审:傅斌      来源:后勤管理处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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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12号)(附件1)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2024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保障大学生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包含专科、本科、专升本等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新生、老生同时组织、同时进行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57号》(附件2)文件规定,大中专学生须在学籍地参保。

二、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个人缴费240元。

政府资助大学生: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大学生,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但需回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不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政府资助对象有8类,分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三、缴费时间

济南市集中缴费时间:202391日至20231231日,我校具体缴费时间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四、待遇享受期

202411日至20241231日。首次参加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大一新生,可以从20239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正常待遇享受自202411日起)。

五、缴费渠道

在缴费期内,参保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2024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一图通(附件3)。

六、缴费证明

通过线上渠道完成个人缴费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在“缴费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模块查询获取缴费证明,也可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缴费咨询电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七、参保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加强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附件1、附件3、附件4),广泛动员学生主动参保,确保大学生应保尽保,切实把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做实做细。

2、校医院已将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信息发给各学院医保负责老师,请各学院尽快按要求完善表格信息并于202310271700前反馈给校医院,以便能及时导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学校业务网上经办平台,开启学生缴费通道。

3、根据《关于做好学生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57号》(附件2)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学籍地参保的原则,在确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学籍地参保登记的同时原参保地自动减员。教育部门要协助医保部门动员在校学生应参尽参,并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

4、拒绝参保的学生,必须签订不参保免责声明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将不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及不参保免责声明两者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校医院202房间。

5、如在缴费过程中遇到人员增加不上、无缴费数据等问题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电话:62320787进行缴费咨询,使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时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电子税务局技术咨询热线:96005656

6、齐鲁保是省市医保局指导、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是基本医保——尤其是居民医保的重要补充,涵盖了重多目录外药品,齐鲁保2023版”保障政策和投保流程附件6,请各位老师和大学生医保一并宣传。

7、未尽事宜可与校医院联系,联系人 :

陈老师 电话:58997214   初老师 电话:58997356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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