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务用车线上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学校正式启用公务用车线上审批流程,对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实行统一流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1.申请用车部门(单位)通过学校“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后勤管理处“公务用车审批”,按照提示,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提交。
2.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
3.后勤管理处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赴外地开展公务活动申请使用公车的,需经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
4.审核通过后,后勤管理处根据申请事由和人员规模,合理安排学校车辆或租用社会车辆。各部门(单位)应服从安排,不得随意指定用车车型。
5.公务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在派车单上核准签字。
二、有关说明
1.一般公务外出原则上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各部门(单位)确有用车需求的,应提前提出申请。
2. 校内公务用车费用,根据学校公务用车收费标准确定。后勤管理处定期汇总用车费用,由财务处在各自相关经费中结算。
3.各部门不得未经审批私自从学校定点汽车租赁企业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4.租用社会车辆费用,根据学校与定点汽车租赁企业签订的公务用车租赁合同确定。公务用车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凭申请审批流程单和租车发票办理报销,一事一清。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