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 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1.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管理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管理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管理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4.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后勤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舌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电费计量与收费详见校外单位用电、用水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后勤管理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3.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管理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5.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2.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3.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4.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间,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节 学生宿舍定额用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勤俭节约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47号)及学校有关创建节约型校园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额管理,节约留用,超额自付。学生宿舍电价为0.55元/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用电指标。学生宿舍用电指标按实际住宿人数核定,每人每月5度,一学年按10个月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管理处应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定额电量分配设置、节余电量的结转和退还及日常用电管理。
第四条 学生宿舍超额电量的购买。学生宿舍额定用电量根据实际住宿学生人数核算后,在学期开学前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直接预置到各个宿舍。额定电量用完后,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行购买。学生宿舍购电采取自助方式,由学生经我校微信企业公众号自行购买。购电金额直接转学校财务。
第五条 学生宿舍用电节余的处理。每学期结束,学生宿舍的用电量若有节余,电量直接结转下学期继续使用。学生毕业离校时,超额自购部分电量若有节余,按照购电价格折算成现金后退还给本宿舍学生。
第六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梳、电烙铁、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煤油炉、酒精炉等。严禁在宿舍内焚烧信件、杂物等。注意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
第七条 使用恶性电器、超过正常供电状态和小电流供电状态下的负荷设定,均为违规行为。智能用电系统对识别鉴定的违规用电行为自动断电保护。学生应及时自觉关闭违规电器或降低使用电器的总功率,3分钟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如连续断电3次后,系统将不再恢复供电,如恢复供电需管理员人工操作恢复。
第八条 空调用电功率较大(制冷耗电约1度/小时,制热耗电约2度/小时),应合理使用空调,避免能源浪费。
第九条 对违规用电行为的处理。
1.对违规使用恶性电器的宿舍,必须上交违规电器,写出检查,经辅导员签字同意报后勤管理处后方可恢复供电,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2.对于超限定功率的违规用电行为的处理。由违规宿舍写出以后自觉按照学校规定用电的保证书,经辅导员签字同意报后勤管理处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三节 配电室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制度
一、高压设备巡视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距离,当电压等级为10KV时,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小于0.4M无遮栏的不小于0.7M;
二、遇雷雨天气和接地故障发生时,要考虑跨步电压,穿绝缘鞋,且离接地点远一些;
三、巡视设备时一般不处理发现的缺陷,只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要动手独自处理;
四、巡检必须按设备巡检路线进行,不得移开和跨越遮拦,不得进行与巡检无关的工作;
五、设备巡视采取的措施:
1.听:主要听设备运行的声音是否正常;
2.看:主要看设备的外观和顔色变化有无异常,仪表数字显示有无异常变化;
3.闻:主要闻有无绝缘材料在温度升高时的烧糊气味;
4.检查有无小动物运动痕迹、漏雨、进水现象;
5.检查电流、电压、温度是否正常;
六、保持设备干净、机房干净、防止异物造成接触不良或短路;
七、检查各种仪表指示、储能指示、运行指示是否完好;
八、检查各仪表室二次控制线路接点有无松动碳化现象;
九、观察各路进线柜、出线柜、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各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
十、观察进柜线电压箱电压显示是否正常,各路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是否完好;
十一、检查直流屏操作电源电压(不低于220V)是否正常,蓄电池有无破裂、漏液、接点有无松动,溶丝是否完好;
十二、观察各路变压器高低压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听变压器有无异常声响,观察变压器温升情况,必要时手动起动风机强迫降温;
十三、检查变压器冷却风机运行是否正常,监视变压器是否额定(电流)运行,超差值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十四、开箱观察变压器绕组高低压侧有无变色,鼓包等异常现象;
十五、检查各路变压器低侧电压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十六、检查电溶补偿柜一次溶丝、二次溶丝、接触器是否完好,电溶器接点有无松动、异响、澎胀现象;
十七、检查各路负荷计量装运行是否正常,接点有无松动、碳化现象;
十八、检查各路负荷出线接点有无松动、变色、打火现象,温升是否正常;
十九、检查照明应急装置(充电电池部份)是否完好;
二十、每年检查一次接零或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在《电气规程》要求的合格值范围内;
二十一、高压电气设备、防雷装置、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测验,应按《电气规程》规定的周期、标准进行。
第四节 供电设备线路定期巡查制度
为落实学院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的要求:
1.落实到人,值班员对每天巡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具体管理人员监督巡查人员的执行情况。
2. 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详细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给主任,值班长应提出方案并督促解决。
3.巡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特殊天气应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设备。
4.对新装、检修、新投、超负荷、负荷变化大、有可疑现象的设备及特殊天气要加强巡查。
二、巡查工作的时间及范围:
1.每天对运行中设备、备用设备和供电线缆及周围环境巡视一次。
2.每月末对学院所有楼内配电室、配电箱柜、线路、漏电开关等检查一次。
3.每月对配电室周围排水沟、电缆沟及房顶防雨情况检查一次。
4.每月对配电室防雷设施、通风设备、防小动物设施检查一次。
5.每季度末对各单体建筑及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第五节 倒闸操作规定
一、倒闸操作规程在正常情况下应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在事故情况下若急需停下事故设备、线路,或急需供电给已停下设备、线路时,可按照事故倒闸操作规定处理不填倒闸操作票,但必须事后将操作过程详细记录在值班本上并填操作顺序表。
二、倒闸操作必须得到主任和副主任、值班长的命令或根据工作票进行,按命令及工作票的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
三、执行倒闸操作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宣读操作票并应每项操作逐项记录在操作表上,另一人执行操作有呼有应,执行远程操作完成后检查高低压开关柜开关位置有无异常。
四、高压柜手动近距离操作时,操作人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穿好工作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使用绝缘棒,操作应迅速果断用力不可过猛,中央指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等操作应达到指定位置;使用远程操作应记住密码,不得告诉与工作无关的人。
五、倒闸操作应根据规定,先停低压大负荷线路,再停总低压开关,再停高压开关,送电顺序与之相反,操作前先把顺序理清,以免发生误操作。
六、微机操作应两人先后输入密码,同时确认后方能操作。所有操作完成后,一同对高低压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认真分析解决,不得疏忽大意。
七、倒闸操作票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票面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每张票只能用一次。
八、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得擅自操作,不得更改操作票,必须向主任报告,弄清楚再操作,装卸高压保险应戴护目镜、绝缘手套。
九、落实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设遮栏。落实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等。
十、操作用词标准:验电确无电压-确有电压、启用-停止继电回路、检查开关在开位-合位、接地线拆除-装设、开关操作拉开-合上。
第六节 低压线路停送电规定
一、各部门及外单位因工作需要低压线路停电,必须填写《停送电登记表》,紧急情况下可先停电后补办手续。
二、必须要求谁来办理的停电手续谁在来办理送电手续,特殊情况可持《停送电登记表》第二联有办理停电手续人的签字,和第一联字迹核对并和留下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送电。
三、填写《停送电登记表》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清楚,停送时间年月日分时必须填写清楚,留联系手机电话等以便联系。
四、《停送电登记表》必须经主任及副主任签字同意,主任应详细考虑做好安全措施,操作人员见表无误后严格按要求时间停电。送电须见第二联单确认后方可操作,操作完后必须登记签名。
五、《停送电登记表》必须填写清楚需要停电线路、影响范围及停电原因,主任及副主任应提前向上级汇报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六、《停送电登记表》一式两联同时填写,禁止涂改撕毁,注意保存。
七、给要求停电线路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两块;应挂在停电开关柜外面及内部操作手柄上,悬挂处必须醒目、牢固可靠;没有办注销手续的标示牌禁止摘动,更不准合闸送电。
八、线路停电以后经验电确认无误,在日志和黑板上记录,通知要求停电人员;送电时先试合闸一次观察电压电流有无异常,再合闸送电,然后通知联系人员并擦掉黑板记录。
第七节 高压工作票制度
一、工作票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每张编号顺序不乱;如有错字修改,需加盖公章;填写时认真思考用词与实际相符,确保无误解。
二、工作票一份值班员存档,另一份工作负责人必须带到工作现场,工作许可人逐项交待给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交待严肃认真,安全措施、注意事项使每一个人都清楚明白。
三、工作前后都应清点工作人数、工具数量不得缺少,接地安装、拆除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使用完后交签发人保存加盖已执行章,工作负责人一次只能有一张工作票。
四、工作签发人:工作的必要性;是否安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齐备;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合适;技术水平、精神状况是否良好。
五、工作许可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齐全符合现场;检查有无突然来电危险;工作票很小疑问也必须问清楚,补充注意事项。
六、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说明安全问题;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工作人员安排、调整;交待安全事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七、工作人员服从安排、遵守时间,认真执行并监督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发现细小问题不得马虎大意,互相关心施工安全。
八、在紧急情况下,对危及人身安全、设备严重损坏、火警时刻可以不填工作票,但应做好安全措施,履行许可手续。
九、施工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一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挂标示牌、装设遮栏,确保无误方可施工。接地线谁装接、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