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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赵华       编辑:赵华       复审:赵华       终审:      来源:后勤管理处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5:54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1、药房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品采购、存贮,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药房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医师处方调配发药,非本校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按照处方制度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耐心详细的给患者解释清楚。配方人与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5、在分装药品时,分装人员应注明药品名称、数量、用法、分装日期、有效期;应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6、对贵重药品要认真盘点清楚,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7、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检查药品的有效期与保存状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对临近失效期的药品进行登记,确保药品质量。过期药品及时按药物性废物交由与我校签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书》的有资质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公司集中科学处置。

8、工作时间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9、药房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10、药房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11、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急救药品及仪器管理制度

1、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对抢救药品及时更新,对抢救仪器做好日常管理与保养,并能熟练使用。

2、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更换位置。

3、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的使用。

4、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定期检查急救车内的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5、急救药品使用后,保留空瓶,以备查对,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完整.每周清点查对一次。

药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1、储存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对该药品进行报损即销毁处理。

1)超出有效期或使用期的;

2)由于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药品的污染、变质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3)库房所进药品经药品检验不合格,需销毁的;

4)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报损及销毁的;

5)其他依照有关要求或规定需报废及销毁的。

2、特殊情况报损应提供相关证明及报损实物:如加药后发现配伍禁忌等。

3、发现有药品符合上述(1)、(2)情况者,依照有关规定应检查后提交后勤管理处领导审核处理,决定是否销毁。其他情况直接办理报废及销毁手续。

4、报损及销毁药品需经药房负责人和校医院负责人双人签字,报请后勤管理处领导批准签字方可销毁。

5、填写报损及销毁单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批准文号、报损销毁原因、申请日期、申请人、核对人。

6、销毁处理及有关安全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师或者药师等一旦发现可能与所用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并报告校医院负责人。同时,在病历上记录相关的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措施。对个例可疑不良反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评论及处理,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

2、发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3、积极配合各级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

4、开展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医、药、护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应用各种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6、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尤其是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上报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药品采购制度

1、药品采购由药房负责人拟定采购计划,经校医院负责人批准后,由药房负责人组织采购人员统一采购和供应。

2、坚持从学校公开招标的医药公司采购药品的原则,并保证95%以上的药品,在选定的医药公司购药。特殊情况下,可从证照齐全的医药主渠道采购药品,并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件存档备查。
  3
、药房人员负责药品的核价,并及时掌握市场药品价格信息,及时、准确核定药品价格。
  4
、药品进药房时,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有药房人员和专人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逐项对购进药品的名称、数量、金额、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购进日期、供药企业等核对验收无误后,将进货单和正式发票一同交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5、采购药品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6
、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治疗性药品,严禁将食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作为药品。

7、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8、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的馈赠和折扣。

9、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10、库存药品要定期清查,达到账簿相符、账物相符。

药品入库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2、药品验收必须由库管员进行验收。

3、药品验收应在验收区进行。整件的药品按抽样原则开箱验收,零散品种按批号逐批验收。验收时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手续根据随货同行单或送货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等进行核对。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检查。

4、做到“五不入库”(即不验收不入库、验收质量不合格不入库、名称规格不符不入库、数量重量不符不入库、无计划或超计划物品不入库)

5、验收结束必须现场做出验收结论,并做好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和复核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加盖校医院公章。验收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缺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及时退回,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药品分类、储存条件进行规范存储定位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