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诊和外出转诊的管理办法
一、出诊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解决他们的疾病之苦,出诊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使命,更时以人为本把党的温暖和学校领导的关心送到广大师生面前的重要体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拒绝出诊。违者给予教育和批评,对于那些善于关心、帮助、积极主动出诊的同志也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外出转诊
外出转诊是我们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也是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的关心和负责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用科学、客观、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外出转诊,确保此项工作及时、畅通、安全的进行。
(一)外出转诊的方式
根据校医院医疗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分为二种方式:
1、自行转诊:病人病情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但病情又相对较轻且无生命危险,病人能够自行前往上一级医院进行诊疗的;
2、呼叫120救护车转诊:此类病人病情较重、情况较特殊,由校医院或陪伴同学呼叫120救护车送往上级医院抢救的;
(二)外出转诊程序
1、经门诊值班医师确定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应及时开具转诊介绍信,确定转诊方式,并告知就诊注意事项及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事宜。病情危重者,值班医师可直接电话联系该患者的辅导员或各院部负责人,由本人、陪伴同学或值班医生联系120救护车。特殊情况在转诊的1小时内必须报告校医院负责人。
2、外出转诊者,视病情的缓急、危重等情况,由值班医师决定是否派医护人员跟车,沿途护送病人以防不测。对120救护车,可不派随车人员,但必须做好善后协调工作。
3、120救护车费用由患者支付,紧急情况可先由值班人员先行垫付或协助解决。
4、特殊情况下,学生自行联系120救护车要求转诊的,医护人员应主动协助学生做好转送工作。
三、出诊、外出转诊管理
1、建立出诊、外出转诊的登记制度,做好诊疗记录。
2、及时跟踪随访病人诊疗情况,做好反馈信息登记。
3、对危、重病人或确诊传染病人要立即报告校医院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