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校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由预防保健科医师主管;指导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主动参与,倡导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3、校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4、负责按学校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每年组织对新入校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5、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健康教育处方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6、指导师生做好公共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公寓卫生、饮食与饮用水卫生等管理,定期清洁消毒。
7、适时把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里面,开好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健康教育师资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模式。
8、发挥社团志愿者新生力量,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9、对配合校医院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社团报请后勤管理处同意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